水中铁锰超标处理办法
根据我国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饮用水标准要求;原水铁不超过(mg/L)0.3 、锰不超过(mg/L)0.1 超过上述要求必须进行处理。★提示;在选择锰砂滤料前应先对原水进行化验分析,根据水质检验结果和出水量设计要求;选择经过科学试验或者生产使用证明能够获得良好除铁、除锰效果的天然锰砂,品种规格合适粒径级配合理的天然锰砂做滤料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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